浙江省此舉試圖解決教師職稱評聘中“職崗不一”的問題,讓教師職稱“浮動”起來。在我看來這不是目的,給虛熱的教師職稱評聘降溫,引導教師安心從教、靜心治學才是旨歸。
前不久,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指出,要“科學設立人才評價指標,突出品德、能力、業(yè)績導向,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也就是說,不能將職稱作為人才評價的唯一指標,既要看職稱,更要看品德、能力、業(yè)績。前者是表,后者是里;前者是末,后者是本;不能表里不一,不能本末倒置。浙江省此番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改革試點,為此作出了積極探索。
在細化落實的過程中,浙江省實行“競聘上崗、以崗定薪、崗變薪變”,按規(guī)定以新聘崗位確定教師工資待遇。在實行這一政策的過程中,要注意強化紀律約束和制度保障,科學合理地設置崗位職責,強化動態(tài)管理和過程管理,切實做到“能者上,庸者下”。
當然,基于歷史業(yè)績貢獻差異的不同職稱擁有者,必要的待遇差別應該有,但要控制好一個度,既要有差距,又要體現(xiàn)出不同職稱所包含的業(yè)績和貢獻差異,這樣有助于激發(fā)教師工作熱情,爭取評聘更高職稱的積極性,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對曾經(jīng)作出貢獻的教師的一種認可。但又不能過大,否則職稱就會被利益綁架。
需要注意的是,職稱改革、崗位管理探索,只是研究“蛋糕”怎么分,更重要的是要進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把“蛋糕”做大。各地應積極落實黨和國家關于提高教師待遇的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教師的收入水平,使辛勤耕耘在教育一線的廣大中小學教師尤其是鄉(xiāng)村教師,無論職稱高低、崗位如何,都能靜心從教,將心思真正用在提高教育教學水平上。
(作者單位系長春理工大學)
《中國教師報》2018年12月19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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