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一家電視臺爆出了“兒子報警稱被父親用攝像頭監(jiān)控”的新聞。在這則報道中,14歲的兒子稱父親安裝攝像頭侵犯了他的隱私;父親則稱安裝攝像頭是為了督促兒子學習,并有些惱怒地問兒子“你有多少隱私?”這位父親的“惱怒之問”無意間暴露了其根深蒂固的觀念:怎么,你這小屁孩還有隱私?我是你爹,難道還不能管你了?
不只是這位父親,恐怕不少父母都是如此,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沒有把孩子看成有著獨立人格和權利意識的個體。但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和智力發(fā)展狀況,在作出與未成年人權益有關的決定時告知其本人,并聽取他們的意見”。個別父母之所以安裝攝像頭監(jiān)督孩子,是希望孩子把時間用在學習上,從而提高學習成績,但與此同時,孩子的獨立人格和合法權益也應得到尊重。
《中國教育報》2020年09月0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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