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wǎng)訊(記者 魏海政)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3月10日印發(fā)《山東省中小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條件核驗細則》和《山東省高等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條件核驗細則》,完善防控責任體系,細化任務清單,明確責任分工,要求各地對屬地學校進行開學條件核驗工作,核驗不合格的不得安排開學。
《山東省中小學校2020年春季開學條件核驗細則》共包括體系建設與機制建立、方案制定、制度建立、全員培訓、應急處置、全面排查、物資保障、清潔消毒、隔離區(qū)域、餐飲管理、錯峰返校、校園出入管理、教學準備等13個大項的45項具體內容,《山東省高等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條件核驗細則》共包括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等13個大項的46項內容。核驗細則的每一項都包括詳細的核驗內容、核驗要點和核驗方式。
山東要求各級教育部門會同衛(wèi)生健康、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據(jù)核驗細則指導屬地學校做好開學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聯(lián)合組建檢查組,以最嚴格的標準,最嚴謹?shù)膽B(tài)度,對屬地學校進行開學條件核驗工作。并強調核驗細則中任意一項核驗結果為“否”,即核驗不合格。核驗不合格的,須在5日內完成整改;5日后,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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