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玉)遼寧省沈陽市近日下發(fā)《沈陽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沈陽市從2024年秋季招生起,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全部實行指標到校。
按照《實施辦法》,沈陽市已實行指標到校政策的公辦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繼續(xù)執(zhí)行定向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指標占高中招生總數的70%,指標到校招生范圍為公辦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屬地區(qū)、縣(市)。尚未實行指標到校政策的公辦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到2024年秋季招生起全部實行,分配比例不低于50%。
早在2000年,遼寧省為逐步解決擇校問題,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積極引導城市初中均衡配置辦學資源,開始實行公辦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點高中統(tǒng)招公費生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初中(含民辦初中)的改革措施,并逐年增加指標到校比例。2020年初,為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公平而有質量發(fā)展,遼寧決定,自2021年起,遼寧省實驗中學、東北育才學校和沈陽市第二中學實行招生指標到校政策,每所學校指標到校比例不低于招生計劃的50%。這是該省實現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到校政策全覆蓋的重要舉措之一。
《中國教育報》2022年01月11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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